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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(1 / 2)

随着距离的拉进,兔子大小看不清,撵兔子的狗却看的清楚。

这狗和家里看家的狗很是不一样,比看家狗高,也比看家狗瘦,谈晓兰心里感叹,果然腿长才是速度的保证。

两只撵兔子的狗,其中一只的毛皮水光程亮,一看就知道被喂养的很好,这会它正围着一个人在转。

那人应该就是这只狗的主人,他没像别人那样把注意力放在兔子身上,而是弯下腰抚,摸着狗狗的脊背,应该是夸奖了几句,最后又拍了拍它。

得到主人认可的狗狗又兴奋了起来,先围着主人转了两圈,然后又撒欢向外围跑去。

它跑的方向,正是谈家牛车的方向,它的主人也直起了身,谈晓兰就发现,那人长的还挺帅气。

这个时候七岁的谈兴健说话了,“撵兔子的还有宴家那个不愿意再读书的三哥呢!”

听小弟这么一提醒,谈晓兰才想起来,那位帅气的狗主人,不就是自己村里的宴泽川么!

这下何氏更是找到了典型的反面教材:“他曾经可是你们这一辈里最有希望考中秀才的,就是认识了那些流逛,现在书也不读了,每天就是各处蹿着玩!也不知道他父母怎么想的,不说好好管管,就这么娇惯着……”

谈晓兰在心里为那位反面教材惋惜了三秒钟,哪怕是现代,不读书也限制了以后人生的高度,更何况这种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,不读书就完全把他定死在了社会底层。

不过谈晓兰的惋惜最多也就三秒,她自己从富裕又自由的现代穿越过来,都没有时间惋惜一下自己,平时除了一心养好身体,其他想的最多的,就是怎么样让自己和家人过的更好。

现在能为一个几乎可以说是陌生的人惋惜三秒钟,谈晓兰都快要被自己的善良给感动了。

……

从李家村回来,家里的男孩子们明显的都成熟了很多,不过谈晓兰觉得,他们还有很多可以进步的空间。

比如说,以后都是要参加科举的人,怎么能不好好锻炼身体呢。

于是在晚饭后,谈晓兰就提出了把家里打水的事,交给两个读书的弟弟来干。

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,第一个提出反对的人,竟然是最近干家务最多的谈晓菊!

谈晓菊是何氏的第一个孩子,比谈晓兰小一岁多,她遗传了何氏的好身体,十三岁的年纪比大多数成年人都有力气,最近何氏心思不属,家里的这种需要力气的活,早就被她给接过去了。

她反对的理由是:“咱家有水井,也不用去村里公用的井里挑水,这点事我自己就干了,还是别耽搁他们的时间了。”

谈晓兰看着一直安静能干的妹妹,突然发现自己不太好的名声,绝对有一部分是被她对比出来的。

妹妹是个勤快人,说服她也简单,只需要让她知道,家里还有很多其他的活需要她去做。

“奶奶说这两天家里就会抓来几十只小鸡,养小鸡是个精细活,我是不顶用的,母亲要忙家里的事,小鸡最后还得是你操心,像打水这种有点力气就能做的活,还是让兴强他们俩接过去吧。”

谈晓菊还是有些担心:“我就是担心影响他们读书。”

谈晓兰:能不能考中,和提不提水绝对不会有一文钱的关系!

好在没用谈晓兰再劝,谈兴强就说:“二姐,影响不了,我们俩早上起来,洗漱的时候就把家里要用的水打出来了,根本不费事的。”

谈晓菊还是有些担心,最后还是祖母萧氏拍板:“以后挑水的事,就交给兴强他们来干。”

祖母都发话了,谈晓菊也只能勉强点头同意。

说完提水的事,谈晓兰就回自己屋里休息了,至于收拾饭后残局,谈晓兰觉得自己目前还是养身体的病号,暂时是不需要做的。

毕竟家里有母亲,还有爱好是做活的妹妹,少自己一个做活的,绝对不影响家里正常生活。

去李家村虽然来回都坐的牛车,可大病初愈的身体,还是让谈晓兰休养了两天才把精神重新养回来。

明天就到了开集的日子,何氏要去买小鸡,谈晓兰就和祖母商量,想去外婆家里住几天。

外婆家就在镇上,谈晓兰小时候是在外婆家里长大的,她没出满月就丧母,没奶吃的孩子不好养活,外婆忍着丧女之痛把她接回家,由还在奶孩子的大舅娘喂养。

谈晓兰这次生病,也把外婆和大舅娘吓的不轻,在她昏迷的那几天,外婆和舅娘也都一直守着,直到谈晓兰清醒过来,确定没了生命危险,她们才回家。

后来养病的这一个多月,外婆和舅娘也是隔三差五的就来一趟。

现在谈晓兰身体好了,就不能再让他们担心了。

去外婆家,萧氏自然是不反对的,只是交待她:“让你母亲把你送到亲家那里。”

三里村的名字,就是因为距离上洋镇需要三里地而来,平时官道上也都是人来人往的,更何况赶集的日子,路上的人就更多了,只要不走夜路,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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